為維護客運市場秩序,保障旅客運輸安全,市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(zhí)法支隊聯合公安交警部門開展“打擊非法營運、治理違規(guī)行為”專項整治聯合執(zhí)法行動。現對已查處的非法運營網約車輛進行公開曝光,望廣大市民積極參與監(jiān)督,維護自身安全和出行權益。
序號 車輛號碼 所屬公司 違法事實 處罰依據 處罰金額(元)
1 豫L769D5 滴滴出行派單 未取得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運輸證擅自從事網約車經營活動 《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》第三十四條第一款 5000
2 豫LDH3585 滴滴出行派單 未取得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運輸證擅自從事網約車經營活動 《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》第三十四條第一款 5000
3 豫LD82322 滴滴出行派單 未取得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運輸證擅自從事網約車經營活動 《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》第三十四條第一款 5000
4 豫LD59833 滴滴出行派單 未取得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運輸證擅自從事網約車經營活動 《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》第三十四條第一款 5000
5 豫L5M929 滴滴出行派單 未取得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運輸證擅自從事網約車經營活動 《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》第三十四條第一款 5000
6 豫LD29853 滴滴出行派單 未取得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運輸證擅自從事網約車經營活動 《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》第三十四條第一款 5000
7 豫LD83333 滴滴出行派單 未取得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運輸證擅自從事網約車經營活動 《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》第三十四條第一款 5000
8 豫LD99952 滴滴出行派單 未取得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運輸證擅自從事網約車經營活動 《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》第三十四條第一款 5000
9 豫LD76850 滴滴出行派單 未取得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運輸證擅自從事網約車經營活動 《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》第三十四條第一款 5000
10 豫L1A059 滴滴出行派單 未取得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運輸證擅自從事網約車經營活動 《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》第三十四條第一款 5000
責編:翟柯 終審:王崢