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見習記者 劉凈旖)12月19日適逢周末,市區(qū)各大商場的兒童樂園里充滿了孩子們的歡聲笑語,他們爬上爬下,一刻不消停,玩得不亦樂乎。但記者發(fā)現(xiàn),負責看管孩子的家長卻在一旁只顧著玩手機,全然不顧孩子。
當天上午9點,市區(qū)遼河路一家商場的兒童樂園開始營業(yè)后,不少孩子便脫掉鞋進入兒童樂園,迅速被搖搖椅、滑梯、蹦床等各式各樣的游樂設施所吸引。
記者注意到,孩子剛進入兒童樂園時,大多數(shù)家長能陪伴在孩子左右,只是偶爾掏出手機接打電話和看微信。但隨著時間的推移,孩子們越玩越開心,有些家長便放松了警惕,坐在兒童樂園的一角低頭玩手機,有的在看視頻,有的在玩游戲。
隨后,記者來到交通路一商場的兒童樂園,發(fā)現(xiàn)情況類似,孩子們在樂園里蹦蹦跳跳、爬上爬下,玩得很開心,個別小朋友甚至在追逐打鬧。而一旁的家長,有的站著,有的坐著,絕大多數(shù)都在玩手機,偶爾抬頭看一下孩子。
“孩子年齡小,自制力差,家長不看緊,還是有一定危險的。”新天地一家兒童樂園的一位工作人員表示,他們會時刻提醒家長看好自己的孩子。
記者注意到,這些兒童樂園都張貼有“入園須知”“免責聲明”,提醒家長必須盡到看護義務。如果孩子在兒童樂園發(fā)生打架、扭傷等意外,他們不負責任。萬一孩子在兒童樂園發(fā)生意外,商家張貼的“免責聲明”真能免責嗎?對此,記者咨詢了河南瀾業(yè)律師事務所律師李凱。
李凱表示,根據(jù)法律法規(guī),商場或游樂設施管理人對顧客都負有安全保障義務。在司法實踐中,認定管理人是否盡到安全保障義務的依據(jù)通常是管理人是否采取了“人防”(如配齊防護人員)或“技防”(設置防沖撞設施)等有效措施,并實際保障了顧客的人身安全,與是否張貼“免責聲明”無關(guān)。最后,李凱提醒各位家長,帶孩子出去玩時盡量不要玩手機,不要讓孩子離開自己的視線,防止危險發(fā)生。
編后
生活中,因大人只顧著玩手機而沒看護好孩子引發(fā)悲劇的案例不少。一系列悲劇為我們敲響警鐘——既然是陪孩子玩,家長就應放下手機,做到人到心到,看護好孩子。更何況在玩耍時,有很多不可控的因素,家長更不能掉以輕心,要時刻關(guān)注孩子的動向,時刻保持警惕。
作為孩子的監(jiān)護人,家長多一份責任,多一份警惕,孩子就會多一份安全。
責編:黃曉婭 編審:陳向黨 終審:汪中東