此次排查重點包括防控措施部署及責任落實到位情況,防控人員組織到位情況,師生信息精準排查到位情況,防控制度措施、物資、設施設備落實到位情況等9個方面。
普通高中各學校要在3月31日前,對照核查內容開展自查,并向屬地教育行政部門申請復查;各地要在4月3日前對轄區(qū)內各普通高中逐一進行復查,發(fā)現(xiàn)問題督促立整立改;省疫情防控教育專班辦公室采取分片包干形式,對各地復查情況進行實地抽查。
省疫情防控教育專班辦公室明確,對核查不合格、不具備高三年級開學條件的學校,要限期整改,在整改符合要求后再次核查,直到合格方可開學。